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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装备产品质量提升与整治工作方案

作者: 日期:2014-05-15 人气:1362

为推进全市矿山装备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质量监督,提升我市矿山装备行业质量整体水平,促进我市矿山装备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区域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局2014年工作要点有关重点产品质量提升和整治工作部署,决定从今年6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山装备产品质量提升与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扶优治劣、标本兼治原则,采取点面结合方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指标,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分析质量问题成因,着力解决关键问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规范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在分类监管中被列为B、C类的企业;

(二)有过质量违法记录,特别是两次以上违法记录的,被消费者投诉并被调查立案的企业;

(三)无证照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或生产加工点。

三、目标任务

(一)通过专项整治,取缔矿山装备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

(二)加强矿山装备生产行业质量管理和技术基础工作,严格要求按标准组织生产,不断完善检验手段,强化工艺质量控制,确保我市矿山装备产品质量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

(四)到11月底全市矿山装备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做好分类监管的适时调整,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合格率明显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全面查清底数,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一是对全市矿山装备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在监管平台上更新和完善矿山装备生产企业档案并按要求实施分类监管。二是按照省局第4批监督抽查计划,对本辖区内的矿山装备生产企业进行省级专项监督抽查。及时分析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结果,对一般问题责令企业改正,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问题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规生产,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现象,要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质量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责令改正并暂停生产;对性质恶劣的、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

3.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对生产企业进行巡查,重点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对发生过质量问题的企业要定期回访,监督企业整改。督促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关,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凡有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建立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账,实现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

4.扶持龙头企业创新创优,扶持中小企业逐渐规范,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一是利用名牌评选等措施,扶持好产品、好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增强竞争实力;二是指导帮助质量保障能力较差的企业改善环境、更新设备、完善制度,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5.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一是建立健全质量问题快速反应机制、质量安全预警机制等;二是加强矿山装备生产企业诚信建设。

(二)加强自律,规范竞争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协会督促矿山装备生产企业完善产品质量量保证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二是督促生产企业抓好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律,规范竞争行为,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4年5月)

  研究制定质量提升和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14年10月)

集中整治,狠抓落实,所有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发展长效机制,开展督查推动巩固整治效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4年11月底)

对质量提升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和总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改进提高,巩固整治成果,上报总结报告,探索矿山装备产品常态化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加强对矿山装备产品质量提升和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加强协调,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二)上下联动,有序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总局“十二字方针”的具体行动,各县市区局和相关稽查、质检机构要积极配合,保证总局和省局作出的具体部署落到实处,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创造性地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创新思路和方法,抓出自身特色,并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工作有实效、有影响、有声势、有亮点,努力构建质量提升的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并于11月底向市局报送工作总结和《矿山装备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统计表》